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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铸安全生产坚实防线!鹿城区检察院联合五部门出台执法司法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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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该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执法司法协作的意见(试行)》,整合各部门职能优势,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为本地区生产建设发展安全有序提供长效制度保障。

▲图片来源网络

鹿城区作为温州主城区,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工业园区遍布,企业数量众多。目前,全区在建的住房、市政等建设工程数量达200多个。由于部分企业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不规范生产情况,导致事故隐患多发。


2021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鹿城区各有关部门服务党委政府平安建设,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执法司法协作,通过对双岙小微园等园区企业、黄龙商贸城地块等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案件办理,推动全区范围内对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的专项整治,有力提升安全生产规范水平。此次《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延伸拓展安全生产协作监督领域,强化执法司法工作合力。

▲检察官走访多个工地现场


《意见》重点建立了线索移送通报、专业技术协作、数据信息共享、调查咨询、专项行动、联合宣传普法等六项工作机制,强调各单位在履行职责中应当重点关注工业企业、建设施工等生产作业密集区域存在的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以及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城市运行、燃气等方面的安全生产。

《意见》明确,各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线索,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查处;属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并抄送区检察院;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移送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对于收到的移送线索,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各行政机关收到移送线索的立案查处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于在履职中发现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线索或材料,应当及时向负有相应职责的行政机关通报。


《意见》规定,区检察院和各行政机关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办案的专业技术运用和资源共享,积极聘请建筑行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业人员担任安全生产领域咨询专家,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办案现场调查取证、整改验收等出具专业意见,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司法专业化水平;建立常态化联络平台,各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向区检察院通报各自安全生产领域的数据信息、重要工作部署及规范性文件等;共同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总结发现本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线索和趋势规律,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针对性、预防性;共同落实普法责任制,重视以案释法、以宣促防,促进全社会广泛树立安全生产理念。



供稿:第六检察部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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